公司主要是采购刨花板然后委托加工贴面销售饰面板,发到天津去加工的:1、一种是我们买基材然后给天津加工,那辅材入帐也通过委托加工物资过渡(这辅材是包装和加工用的,天津开加工费给我们)我们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2、 另一种是天津直接买基材加工成饰面板给我们,那就不属于委托加工,那这辅材就只能是销售材料? 这两种情况我们同时存在,那帐上要分别体现? 那这辅材要让天津加工单位分摊?用我们的主材加工的用了多少辅材,直接卖给我们的饰面板用了多少辅材??这太麻烦了吧?
我们可不可以把这些辅材全部作为委托加工物资,不用开票,全部入主营业务成本?
还是怎样为好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3 12/21 16:56
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对于采购的刨花板、贴面和饰面板等商品的会计处理,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1.如果公司购买基材并委托天津加工,辅材通过委托加工物资过渡,最终产品为饰面板销售,则应该将辅材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同时将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将委托加工物资和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区分,以便准确核算成本和销售收入。
2.如果天津直接购买基材加工成饰面板销售给公司,则不属于委托加工,公司可以将辅材计入销售材料科目。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将销售材料和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区分,以便准确核算成本和销售收入。
3.如果公司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则需要在账上分别体现,以便准确核算不同业务的成本和销售收入。如果辅材需要让天津加工单位分摊,则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摊方式,以便准确核算成本和销售收入。
4.如果公司将所有辅材都作为委托加工物资处理,不开票,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则可能会违反税法规定,导致公司被税务部门处罚。因此,公司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以便准确核算成本和销售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以便准确核算成本和销售收入。
2023 12/21 17:0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