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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0日,从北京市博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购人01”材料500千克,单价8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材料价款40000元,增值税税额6400元,价税合计46400元,对方代垫运费5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未到。写会计分录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3 12/13 15:3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借:在途物资 40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400 贷:银行存款 46900 借:在途物资 500 贷:应付账款 500
2023 12/1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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