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国企母公司把名下的多套房产直接给子公司。让其对外出租收租金,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用上交给母公司,这种情况合理吗?应该按那种情况核算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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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6 | 提问时间:2023 12/13 12:29
这种情况的合理性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内部决策等因素。如果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明确的合同或协议,并且这种转移房产的行为符合公司章程和内部决策的规定,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是合理的。
从财务核算的角度来看,母公司向子公司转移房产,可以视为一种投资行为。因此,母公司可以将这种转移行为视为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将房产的账面价值结转到子公司,并按照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进行后续处理。
而子公司则可以将收到的房产视为一项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进行后续处理。同时,子公司可以将对外出租收到的租金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进行核算。
2023 12/13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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