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其他债权投资转债权投资,应将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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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3 12/12 16:17
中级经济法中,对于其他债权投资转为债权投资的情况,是否应将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当其他债权投资转为债权投资时,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需要转入当期损益。这是因为其他债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是两种不同的投资类型,其会计处理方式也不同。
具体来说,其他债权投资是一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会影响到投资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而债权投资是一种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会影响到投资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
因此,当其他债权投资转为债权投资时,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需要转入当期损益,以反映这种会计处理上的转变。
但是,如果其他债权投资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要转入当期损益。这是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会影响到投资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
总之,对于中级经济法中其他债权投资转为债权投资的情况,是否应将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取决于所涉及的金融资产的类型和相关的会计准则。
2023 12/1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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