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早上好,请教一下,我们10月份跟A公司对帐的金额是544317.9元(原货款是577451.5元,扣减品牌费,扶持费,运费共33133.6元,余对帐确人的总金额是544317.9元不含稅货款,我做以下分录对吗?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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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3 12/12 08:31
你好,不考虑增值税的话可以。
2023 12/1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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