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借方余额800 000元,“坏账准备”账户原有贷方余额3 000元。2019年5月,应收乙公司货款5 000元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回,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600 000元。2020年8月,原已确认的乙公司货款5 000元又收回,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00 000元。甲公司估计坏账率为5‰。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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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3 12/08 22:15
1.2019年5月,确认无法收回的乙公司货款:借:坏账准备 5000元贷:应收账款 5000元
2.2019年末,根据估计的坏账率调整坏账准备:借:管理费用 3975元贷:坏账准备 3975元
3.2020年8月,已确认的乙公司货款又收回:借:应收账款 5000元贷:坏账准备 5000元
4.2020年末,根据估计的坏账率调整坏账准备:借:管理费用 4000元贷:坏账准备 4000元
2023 12/10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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