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职员李先生综合所得为 280 000 元。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之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规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6000 元时,适用税率 3%;超过 36000元至 144 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 10%;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万元的部分,适用税率 20%。个人综合所得免征额包括每年6万元的费用扣除、相关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假定李先生的专项扣除与专项附加扣除之和为4万元。请问李先生该年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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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12/04 16:58
您好,综合所得280000-专项附加40000-60000(固定5000*12)=180000税率选定 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计算为180000*20%-16920=19080元
2023 12/0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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