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2日,从永发公司购人A材料100千克,每千克200元,B材料5
0千克,每千克1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5000元,增值
税税额为了3250元。开具期限为3个月、面值为28250元的商业汇票交给永发
公司,材料尚未入库。
2、6月4日,从物流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上述A、B材料的运
输费为12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8元,所有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按
购人A、B材料的重量分配。
3、6月10日,以永发公司购买的A材料和B材料运到,办理入库手续,
结转其采购成本。
4、6月15日,以银行存款预付给金波公司购买B材料货款60000元。
5、9月8日,应付永发公司的28250元商业汇票到期,用银行存款兑付。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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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6 | 提问时间:2023 11/29 14:30
你好同学,有什么需要解答呢?
2023 11/29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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