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耀华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甲产品175件,单价为400元/件,乙产品100件,单价300元/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000元,货已发出并已办妥委托银行收款手续,以转账支票一张垫付大治站货场铁路运杂费600元。
9日,加工车间领用C材料500千克,单价为20元/千克,合计10000元,用于生产甲产产量2000件,每件C材料消耗定额为1.5千克)。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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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3 11/28 20:19
您好
请问是需要写会计分录吗
2023 11/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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