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进甲材料3600kg,含税单价18.08,丙材料3000,含税单价11.30,增值税税率13%,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清,另外供应单位代垫运费6600,要求写会计分录?解答是这样的,但还是不懂。
借:原材料-甲 3600*18.08/1.13+6600*3600/(3600+3000)(为什么这样写???) 原材料-乙 3000*11.3/1.13+6600*3000/(3600+3000)(为什么这样写?什么意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 (3600*18.08/1.13+3000*11.3/1.13)*13% (不懂)贷:银行 3600*18.08+3000*11.3 其他应付款 660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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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23 11/24 18:46
你好
因为甲材料单价18.08是含税的,需要换算成不含税的才是计入原材料的金额,所以需要除以(1+增值税税率13%)
6600*3600/(3600+3000),是因为总的运费6600,甲材料3600公斤,占两种材料(3600公斤+3000公斤)的比例就是3600/(3600+3000)
丙材料单价11.3是含税的,需要换算成不含税的才是计入原材料的金额,所以需要除以(1+增值税税率13%)
6600*3000/(3600+3000),是因为总的运费6600,丙材料3000公斤,占两种材料(3600公斤+3000公斤)的比例就是3000/(3600+3000)
进项税额=总的含税购进金额/(1+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税率=(3600*18.08/1.13+3000*11.3/1.13)*13%
2023 11/2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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