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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 计算题 某企业为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20年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2)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100万元。 (3)当年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其他业务收入8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252万元(含广告费100万元)、管理费用39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28万元)。 (5)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支付年利息费用18万元(注: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借款年利息率为6%)。 (6)企业所得税税前准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32万元。 (7)营业外收入60万元,营业外支出14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0万元)。 要求:列示计算过程并判断清楚纳税调增、调减或不需要调整。 (1)计算利润总额。 (2)计算国债利息收入的纳税调整金额。 (3)计算利息费用的纳税调整金额。 (4)计算税收滞纳金的纳税调整金额。 (5)计算该居民企业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11/24 13:09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利润总额=3000+20-2100-252-390+60-140=618(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纳税调增。 (3)利息费用纳税调整金额=18×(1-6%)-200×6%=14.92(万元) (4)税收滞纳金纳税调整金额=10(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618+14.92+10=642.92(万元) 应交所得税=642.92×25%=160.73(万元)
2023 11/2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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