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3 11/23 23:27
微微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2023 11/23 23:27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