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每月工资 20 000 元,专项扣除费用 6 500 元,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1 000元,子女教
育支出 1 000 元,赡养老人支出 1 000 元。杨先生还同时为几家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取得多项
劳务收入:提供技术咨询获得报酬 8 000 元,给某合资企业提供翻译获得报酬 20 000 元,到外
地某企业讲学获得报酬 30 000 元(食宿费 3 000 元,交通费 1 000 元自己承担)。
分析要求:杨先生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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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5 | 提问时间:2023 11/23 16:13
同学你好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20000-5000-6500-1000-1000-1000)*12+(8000+20000+30000)*0.8=112400
应交个人所得税=112400*0.1-2520=8720,可以考虑成立个体户,按经营所得纳税,而且食宿费交通费都可以税前扣除。
2023 11/2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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