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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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3 11/22 12:54
可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第一条第(二)项 邮政服务。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1.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邮资封片卡、无名址函件和邮政小包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第七条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邮局发行报刊属于邮政普遍服务,因此,免征增值税。邮局给企业开具免税发票是符合规定的。
2023 11/22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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