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属于国营煤矿,林业局要求绿化一部分公路(绿化带与煤矿无关),煤矿单位没有自己搞绿化工程,是把钱直接打林业局了,林业局开了往来结算票据,这笔支出走什么科目?如果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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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11/20 14:03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这笔支出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因为这笔支出与煤矿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而是属于一种非经营性的支出。
关于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符合规定的各项费用和支出,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等。因此,如果这笔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条件,可以作为营业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如果这笔支出被认为与取得收入无关,则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总之,对于这笔支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2023 11/20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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