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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在非同一企业控制下,一公司要收购另一公司子公司是,为什么要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为什么不能用现有的股票作为对价?每次都发行股票不会稀释股票价值吗?
84784979 | 提问时间:2023 11/20 11:23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非同一企业控制下,一公司要收购另一公司的子公司时,可能会选择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这种选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获取子公司控制权:发行权益性证券可以增加收购方公司的股本,使其获得被收购方公司的控制权。通过这种方式,收购方能够实现将被收购方的子公司纳入其自身业务体系的目标。 2.发挥协同效应:如果收购方希望在被收购子公司的业务和自身业务之间建立联系或实现其他协同效应,发行权益性证券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通过这种方式,收购方能够实现对被收购子公司的业务进行整合和优化。 3.资本运作:发行权益性证券还可以为收购方提供更多的资本运作空间。通过这种方式,收购方可以利用市场融资渠道,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以用于被收购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或其他战略目标。 相比之下,使用现有的股票作为对价可能会导致以下问题: 1.稀释现有股东权益:使用现有股票作为对价可能会导致现有股东的权益被稀释。这可能会导致现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降低,以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下降。 2.市场反应不确定:使用现有股票作为对价可能会引起市场的疑虑和担忧。市场可能会对这种行为进行负面解读,导致公司股价波动和市值下降。 3.收购方公司资本结构调整困难:使用现有股票作为对价可能会导致收购方公司的资本结构变得更为复杂和不稳定。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 因此,在非同一企业控制下的子公司收购中,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是一种更为常见和有效的手段。然而,具体的选择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收购方的战略目标、市场环境、公司财务状况等。
2023 11/2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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