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单位有个项目第四批专家团项目,该项目文件有说明划拨3万给实施单位,但是没有指定合作单位,我单位找到村的农业股份合作社,划拨3万给对方,我想问下,这样我们与对方是否还要签订协议,对方能否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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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9 | 提问时间:2023 11/20 11:13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单位向村的农业股份合作社划拨3万资金,需要与对方签订协议。签订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签订协议也可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关于对方是否开具发票的问题,一般来说,对方应该开具发票。因为这笔资金是您单位划拨给对方的,属于非税收收入,对方应该开具正规的发票,以便您单位进行财务处理和报账。如果对方不开具发票,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或者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相关规定。
2023 11/2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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