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行政许可行为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确认征税范围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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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7 | 提问时间:2023 11/16 15:45
正确答案是:A.行政许可行为。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先复议后诉讼:
(1)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等。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和保管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
(4)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5)税务机关行政不作为。
(6)行政处罚行为。
(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与税收债权有关民事权利行为。
(9)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2023 11/1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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