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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个自然人合伙2个公司,后来其中各自要了一家公司分开,以前2个公司的往来账其他应付(对方其他应收)付不掉了,目前2家公司都是正常经营,怎么处理?
84784951 | 提问时间:2023 11/16 09:43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首先,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会计准则。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公司之间的往来账户记录是必须准确的,并且必须经过审计和报税。因此,如果发现以前2个公司的往来账有其他应付或对方其他应收款项无法结清的情况,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进行财务调整。如果两家公司都是正常经营,那么可以通过财务调整的方式,将往来账户中的余额进行结清。具体来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往来账户中的余额。需要仔细核对账目,确保准确无误地记录每一笔交易。 2.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往来账户中存在余额无法结清的情况,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案。例如,可以协商将余额转化为投资、分配给股东等。 3.执行解决方案。根据协商结果,执行解决方案。例如,如果决定将余额转化为投资,则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另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进行债务重组。如果两家公司无法通过财务调整的方式结清往来账户中的余额,可以考虑进行债务重组。具体来说,可以与债权人(即对方公司)协商达成一项新的债务协议,以取代旧的债务。这样可以避免旧债务不断累积,同时也可以减轻两家公司的财务负担。
2023 11/1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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