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公司,2023年度的租赁费收入,已收到部分款项,发票还未给客户开具,年底需要暂估确认收入吗?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该如何做?在明年汇算清缴前开出发票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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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3 11/14 11:24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一般纳税人公司在2023年度收到了租赁费收入,但尚未给客户开具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年底需要暂估确认收入吗以及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该如何处理,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当地税法规定。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已经收到了租赁费收入,那么在权责发生制原则下,这部分收入应该在本年度内确认。因此,即使尚未开具发票,公司应该在年底前暂估确认收入,并在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至于年度汇算清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必须在次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公司需要对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进行计算和申报,并按照税法规定提交相应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在您提供的情况中,如果公司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开具了发票,那么这部分租赁费收入就不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因为发票的开具意味着收入已经得到了确认,并且已经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总之,对于一般纳税人公司来说,如果已经收到了租赁费收入但尚未开具发票,应该在年底前暂估确认收入,并在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发票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开具,就不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
2023 11/14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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