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高档化妆品,2021年3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采用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A 类高档化妆品,销售额为 450 万元。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
销售 A 类高档化妆品,销售额为 560 万元,合同规定当月收取价款的 60%,实际收到 40%。
(2)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成本 120 万元,乙企业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金额为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3 11/09 18:58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3 11/09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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