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2月5日,以存出投资款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并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购入股票支付价款101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单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
元,另支付交易费用2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12万元。2月22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元。
(2)2月末,持有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30万元。
(3)3月31日,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所持有全部乙公司股票,实际取得价款1047.8万元,转让该股票应交的增值税税额为2.14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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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3 11/0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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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0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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