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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来说持有期间收到短期投资利息,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其实事业单位的短期投资就是短期债券投资对不对?如果是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债券本息,会借或贷投资收益。那投资收益为什么会出现在借方呢?折价出售吗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3 11/08 16:18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中,短期投资通常指的是对短期债券的投资。这些债券通常包括国债、企业债等,这些债券的持有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在持有期间收到短期投资的利息时,事业单位会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这里的“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反映了事业单位通过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时,事业单位需要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根据出售或收回短期国债的成本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如果出售或到期收回的短期国债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情况,那么“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可能会出现借方或贷方余额。
2023 11/0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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