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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粮库与客户签订收购干粮合同4000吨,单价2800元/吨,实际客户交付为潮粮,经双方同意按准标将潮粮拆成干粮后,入库过磅4065(折算后干粮数量)吨,保管、统计入账4065吨。整理后完成后实际入库4000吨,其余粮食过磅60吨,退给客户,损量部分由客户承担。前期入库4065吨,财务已入商品库存。后续财务如何处理。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3 11/07 13:0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财务处理: 双方同意按准标将潮粮拆成干粮后,入库过磅4065吨,这是实际入库的潮粮数量。 整理后实际入库4000吨,这是经过整理后的干粮数量。 其余粮食过磅60吨,退给客户,损量部分由客户承担。这部分是退给客户的潮粮数量。 前期的4065吨潮粮已经入商品库存,这部分需要在财务上进行相应的处理。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确认收入:根据合同单价2800元/吨,确认收入为4000吨 × 2800元/吨 = 1120000元。 处理库存:将前期入库的4065吨潮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估价入账,然后将其从商品库存中移出。具体来说,需要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出4065吨潮粮的价值,并将其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同时,需要在会计账簿上将该部分库存进行红字冲销,以表示已经处理完毕。 退回客户:对于退给客户的60吨潮粮,需要从“库存商品”科目中转出,并相应地增加“应付账款”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的余额,以表示已经退还给客户。 损量承担:由于损量部分由客户承担,因此需要将这部分损量的价值从收入中扣除,并将剩余部分记入“银行存款”科目或“应付账款”科目。
2023 11/0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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