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给甲方开生产加工发票17万元,甲方代扣代缴2万元电费,要从17万加工费中扣除。实际甲方支付乙方加工费15万元。做账:
甲支付电费:
借:其他应付款—乙方 2
贷:银行存款 2
借:生产成本——电费 2
贷:其他应付款—乙方 2
乙方给甲方开劳务发票17万元,甲方做账:
借:生产成本——劳务加工 15
其他应付款——乙方 2
贷:应付账款——乙方 17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
借:应付账款——乙方 17
贷:其他应付款——乙方 2
银行存款 15
是否正确?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11/07 11:01
您好,不对,代付的电费2不应该记入生产成本中(这个分录不要:借:生产成本——电费 2 贷:其他应付款—乙方 2)
最后一个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方 15 贷: 银行存款 15
2023 11/0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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