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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中国香港税收协定规定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3 11/06 09:44
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前提:香港甲公司为在境内没有场所的非居民纳税人 1、香港甲公司从内地乙公司取得的股息,在香港和内地的涉税分析如下: (1)在内地 如果可以享受内地和香港的税收协定,因香港甲公司持有内地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0%,超过25%,内地所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得超过股息总额的5%。若未享受税收协定,则不得超过股息总额的10%。 (2)在香港 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征税制度,即只有源自香港的收入才需要在香港课税。因此,香港甲公司从境外公司(内地乙公司)获得的股息属于源自境外的收入,不需要在相关课税。 2、香港甲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内地乙公司的30%的股份,在香港及内地的涉税分析如下: (1)在内地 由股权收购方,按照股权转让所得的10%,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2)在香港 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征税制度,即只有源自香港的收入才需要在香港课税。因此,香港甲公司从境外获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属于源自境外的收入,不需要在相关课税。
2023 11/0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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