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公司于2017年首次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应收账款减值损失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进行估算,每年年末计提调整一次,该公司确定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的估计比例为5%。
2017年12月31日,大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850 000 元;
2018年5月,大华公司发现乙公司所欠货款12 000元无法收回,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
2018年12月31日,大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 500 000元;
2019年9月,接银行通知,公司上年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10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2019年10月,大华公司发现丙公司所欠货款90 000元无法收回,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 600 000元。
该公司2020年没有发生坏账损失及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损失情况,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 200 000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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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3 11/03 09:49
同学你好
问题是什么
2023 11/0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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