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过程中收取工本费50000元,该款项以集中汇缴方式上缴国库。2. 上交本月应交纳增值税10000元。
3.采购的办公用计算机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计算机的价款为50000元,,增值 税税额为65000元,款项在两个月后支付。计算机直接交付使用。
4.两个月后,上述计算机采购款获得卖方企业豁免。
5.购入办公楼-栋,价值5000 000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价款1000 000元。办公楼直直接投入使用●款项采用财政直接技支付方式分期支付:购入时支付50%,另外50%于两年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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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11/02 20:19
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收取了工本费50000元,并以集中汇缴的方式上缴国库。这是正确的做法,因为根据中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收取的各项费用上缴国库,不得私自截留或挪用。
2.您提到已经上交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10000元。这是您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表现,说明您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应交纳的增值税及时足额地上缴给了国库。
3.您采购了一批办公用计算机,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计算机的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000元,款项在两个月后支付。计算机已经直接交付使用。这是您进行采购活动的一个例子,说明您在开展业务活动时遵守了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
4.两个月后,上述计算机采购款获得了卖方企业的豁免。这表明您与卖方企业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使得您不需要再支付采购款。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事务时,您需要与卖方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您购入了一栋办公楼,价值5000000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价款为1000000元。办公楼已经直接投入使用。款项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分期支付:购入时支付50%,另外50%于两年后支付。这是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一个例子,说明您在开展业务活动时不仅考虑了当前的资金需求,还考虑了未来的财务规划。
2023 11/0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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