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需要申报个税代扣代缴个税吗?
我百度了一下,说财务政策,补偿金不超过平均工资的三倍免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给员工1.3万(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不在个税系统申报的话,这笔支出如何做账?系统申报的话就会有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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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3 10/25 14:48
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例如:假设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12万元(月平均1万元),员工获得1.3万元的补偿金,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3 10/2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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