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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2年的暂估费用,23年汇算清缴以后才收到发票,22年汇算时已经将该笔费用作了纳税调增,收到票后怎么做账务处理,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23 10/13 19:10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22年的暂估费用,23年汇算清缴以后才收到发票,22年汇算时已经将该笔费用作了纳税调增,收到票后的账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方法如下: 1.账务处理:需要按照发票金额和暂估入账的金额调整差异,若暂估金额与实际收到的发票金额有差异,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调整1。 2.所得税处理:在汇算清缴时,暂估费用需要纳税调增。在收到发票后,应先红字冲销暂估分录或直接冲减应付账款等负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发票就附在付款凭证后面 此外,如果会计报表更正前,汇算清缴已经申报的,需要在5月31日前撤回做更正申报。汇算清缴时,由于没有收到发票,虚估费用需要纳税调增。更正会计核算与会计报表后,应对税务局申报的会计报表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都做更正申报。
2023 10/13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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