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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们情况是这样的:新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上面有2个合伙人,注册资本201万元,有限合伙人认缴资本100万,实际出资500万,100万计入实收资本400万计入资本公积。另外的普通合伙人是一家公司,认缴资本101万元,实际出资0万元。之后普通合伙人将股权0元转让部分给有限合伙人,导致他的认缴额上升,现在将之前计入资本公积的转为实收资本,可以吗?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23 10/07 13:20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同时,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外,如果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将其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有限合伙人,导致其认缴额上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将之前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为实收资本是可行的。 因为有限合伙企业也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而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可以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因此,如果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有限合伙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将之前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为实收资本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将之前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为实收资本之前,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并且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此外,还需要确保这种变更不会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
2023 10/07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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