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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意思是新购进120万的设备一次性扣除,那么研发用加计扣除可以直接按照120*100%,也就是240万扣除了?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3 10/05 20:01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是的,可以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的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因此,如果企业发生的该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费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同时又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的规定,则可以同时享受这两项优惠政策。
2023 10/0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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