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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们公司做加工的,客户委托加工,送货月份没做发出商品这一步,等开票月份再结转成本,我知道这样做有问题,正确做法是完工时(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物资 贷:生产成本),送货时(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开票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对吗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3 09/20 08:12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我有不一样的看法,发出商品是委托代销用的科目,委托加工收回就是物资,没有卖出没有主营业务成本 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23 09/20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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