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月13日,向H公司销售产品一批,货款10万元,增值税税率13%,合同约定款期为30天。现金折扣(货款部分)的条件为“4/10,2/20,n/30。(1)6月13日,售出产品,价税款待收。(2)6月22日,公司收到H公司支付的价税款存人银行(3)如果公司于6月26日,收到H公司支付的价税款存入银行(4)如果公司于7月6日,收到H公司支付的价税款存人银行会计分录和金额 老师能帮忙看下这个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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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3 | 提问时间:2023 09/14 09:43
同学你好
(1) 6月13日售出产品,价税款待收。 借:应收账款-H公司 113,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元 (2) 6月22日,公司收到H公司支付的价税款存人银行。 借:银行存款 111,000元 财务费用 2,000元 贷:应收账款-H公司 113,000元 其中,现金折扣=113,0004%=4,520元 (3) 如果公司于6月26日,收到H公司支付的价税款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12,000元 财务费用 1,000元 贷:应收账款-H公司 113,000元 其中,现金折扣=113,0002%=2,260元 (4) 如果公司于7月6日,收到H公司支付的价税款存人银行。 借:银行存款 113,000元 贷:应收账款-H公司 113,000元 因为超过了现金折扣的最后期限,所以没有现金折扣。
2023 09/1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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