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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发票开了,货一直未发,款只收了一部分,账怎么做?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3 09/12 07:53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收部分款时 借:银行 贷: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还没有发货先计发出商品过度 一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国税函[2008]8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2023 09/12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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