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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中级经济法:居住权可以以遗嘱方式设立,但是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这里遗嘱方式和继承不是有矛盾吗?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9/06 21:56
王超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这里是有实际情况的 比如一个人租了20年的房子,租金都付给张三了 现在他去世了,遗嘱说他去世后,这个房子可以继续让李四来住 虽然李四住进来了,但是他是依据租赁合同来的,并不是通过继承方式的
2023 09/0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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