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怎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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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07 | 提问时间:2023 09/06 06:16
您好,无效7种,可撤销2种,效力待定3种,记后面2种少的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两种:(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我国合竖谈册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余宏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
无效7种:有七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过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无权处分;二是无权代理;三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
2023 09/06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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