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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学堂提示】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 “催告权”,但只有善意相对人才有 “撤销权”,且要在追认前行使。 请问催告是什么,一般怎么考?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23 09/05 16:35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就是催告对方要不要把这个合同效力给定了。 相对人的催告权是指相对人催促本人在合理的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无权代理行为。 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权”,但只有善意相对人才有“撤销权”,且要在追认前行使。 一般题中会混淆相对人有撤销权”
2023 09/05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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