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一般要提取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的和盈余的,以及分红。
但在实际工作中,提取盈余公积--法定的,是公司法规定,不需要原始凭证,这个在年底可以做分录。
那么提取任意的盈余公积和分红,是必须要有股东决议证明,才可以做账。这决议也不可能在年底最后一天签字确认吧,那么就是次年1月份的账了吧?
我现在想知道的是,这个提取法定的盈余公积可不可以也放在次年1月份的账中,去提取?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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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9/05 00:39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3 09/05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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