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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中级经济法:A股东的实际出资价额不足,A股东和其他股东应分别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8/31 21:53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1.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要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连带缴纳或者连带补足的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股东追偿 2.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
2023 08/3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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