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乙公司的股东。2×23年1月1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2 000万元,其他债权人应收乙公司1 000万元,均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由于乙公司现金流量紧张,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共同决定对乙公司的债务进行重组,并于2×23年1月20日签订债务重组合同。根据债务重组合同的约定,甲公司免除50%还款义务,其他债权人免除40%的还款义务,对于其余未豁免的债务,乙公司应于2×23年3月底前偿还。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2×23年度因该债务重组业务应确认的利得金额为( )万元。老师,这道题的原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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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3 | 提问时间:2023 08/28 11:44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股东,其免除50%应收乙公司账款的还款义务中,40%的部分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不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而不属于权益性交易的部分仍应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因此,甲公司应将其豁免债务人的800万元(2000×40%)确认为损失,即甲公司20×23年度因上述交易或事项应当确认的损失金额为800万元。
2023 08/28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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