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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新的电子税务局,怎么跨区预缴税款?外经证我已经开了
84784984 | 提问时间:2023 08/24 18:13
易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同学您好,举例说明 甲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上海。2019年5月承接北京市的一项目工程项目,2019年9月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15.45万(含税价),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乙公司分包款10万(含税价,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清包工程服务,未选择简易计税。) 在本案例中,甲建筑公司应该如何申报9月份增值税呢? 首先,甲建筑公司应在北京市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15.45-10)/1.09*2%=1000元; 其次,甲建筑公司申报9月增值税时,涉及到的分包扣除金额填入附表三,预缴金额填入附表四; 最后,主表中分别生成分包款的扣除金额和已预缴金额扣减应纳税额,得出最后的应纳税额。
2023 08/24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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