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下我们通过运满满产生的运输费,我们从平台充值,比如我们从平台发布消息10000元的运输费,有驾驶员完成运输了,他们会给我们提供9个点运输发票,然后他们收取的服务是10000/(1-服务费点子)得来的,是不是不应该这样计算呢?他们服务费和我们运输费开在一张发票,他们完全可以把服务费分离出来开6个点的服务发票,他们为什么要从高交税呢,驾驶员并非运满满员工,他们开了9的销项,他们进项又怎么解决呢?我做帐的时候怎么处理呢,需要把服务费和运费分离出来吗,还是作为运费一笔处理呢?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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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3 | 提问时间:2023 08/24 11:13
您好,您的那个算法是没错的,因为他们是按照9%的销项税是规定的,因为他是混合销售业务,不是兼营业务的,你可以直接作为运费的
2023 08/2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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