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BC选项能给解释一下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8/22 11:57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2023 08/22 12:2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