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公司向股东的借款,支付的利息,需要用发票入账吗?
可不可以直接用计算出来的利息金额直接入账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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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3 08/11 01:14
同学你好
1、若是支付的利息每次不超过500元的,可以无需取得自然人代开的利息发票,凭借收款凭证及相关内部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
2、若是支付的利息每次超过500元的,需取得自然人代开的利息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注意:支付自然人股东的借款利息,由于公司与股东属于关联关系,应注意债资比2:1的要求,也就是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支付自然人股东的借款利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2023 08/11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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