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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 票据权利的时效和付款期限是怎么区分? 可以说一下 商业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的付款期限和票据权利时效分别是多久吗?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3 08/07 23:48
梦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一、票据权利时效期是指票据在时效期内票据权利人可以享有票据权,超过这个时效,票据权利人就不再享有票据权利,即不得再向任何人提示付款;其票据权利消灭。   提示付款期限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提示承兑期限,就是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行使权利。如果承兑人仍愿意接受承兑,则此时就是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是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是汇票到期日起十天;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票据权利时效主要指权利消灭时效,不可以中止中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就是说2年内不行使权利则权利消失。
2023 08/08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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