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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请问一下劳务报酬收入和对应税率是否正确? 1、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含)不上税; 2、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800元至4000元(含)的,扣除费用800元,税率为20%; 3、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至25000元(含)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 4、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25000元至62500元(含)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30%,并减2000元速算扣除数; 5、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625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40%,并减7000元的速算扣除数。
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3 08/05 10:38
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你好,学员 1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扣除800后20%计算,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2023 08/0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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