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出租房屋,收到租金10万元,已开票
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83
过了半年由于甲土地及房屋被收储,原出租给乙房屋将不再出租(故退租金但不退已缴纳税费0.83万元,只退9.17万元租金)
我怎么记分录呢?而且之前开具的发票我要红冲嘛?如果红冲需要红冲金额是?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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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7 | 提问时间:2023 08/03 20:49
需要红冲
9.17
价税合计冲这些
之前的分录不变,金额是负数
2023 08/03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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