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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有个问题:付了一笔运费,对公支付,收款单位是"宁波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但是收到的电子发票,发票销售方是“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这个会有啥问题吗?做账的时候。
84784956 | 提问时间:2023 07/24 16:22
家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肯定有问题的哈叫对方重开
2023 07/2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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