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违法的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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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3 07/07 16:45
你好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 07/0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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